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深化全方位战略合作的联合声明
(2023年10月18日,北京)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佐科·维多多于2023年10月16日至18日来华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在亲切友好氛围中举行会谈,就双边关系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就持续深化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命运共同体建设达成重要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佐科总统会见。
两国元首认为当前中印尼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保持强劲发展势头,强调中国和印尼同为发展中大国和重要新兴市场国家,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理念主张契合,共同利益广泛,发展阶段相似,前途命运攸关,双方关系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全球影响。双方决定以今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0周年为契机,推动《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下称《行动计划》)全面有效落实,建立更强劲、多元、高质量以及互惠互利的双边关系。
双方支持彼此的国家发展愿景和目标。印尼支持中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方支持印尼推进“黄金印尼2045”愿景建设。两国将深化务实协作,持续推进中印尼命运共同体建设,以更高水平的政治互信和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协作,服务两国高质量发展,在各自特色现代化道路上携手并进,造福两国及地区和全球各国人民。
双方一致认为,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人类社会既面临重要发展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共同挑战。各国前途命运日益紧密相连,需要凝聚共识、和衷共济、携手同行,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广泛全球性合作,形成共建和平繁荣世界的最大公约数。两国将打造发展中大国互利共赢的典范、共同发展的样板、南南合作的先锋,为携手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地区和全球和平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
双方一致认为,两国元首的战略引领和重要共识为双边关系的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双方将以中印尼高级别对话合作机制为统筹平台,充分发挥双边合作联委会作用,持续深化战略互信和各领域合作。双方同意建立外长防长“2+2”对话机制,进一步拓展高水平战略沟通渠道和政治安全合作对话平台。
双方一致认为,中华文明“敦亲睦邻”、“和而不同”思想和印尼“互助合作”、“殊途同归”文化理念交融互通,强化了共建中印尼命运共同体的精神。双方将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团结、友谊、合作的万隆精神,遵守宗旨和原则,秉持和平、合作、包容、多元等共同价值,弘扬开放的区域主义,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印尼赞赏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十年来在推动地区和全球发展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热烈祝贺中方成功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方赞赏印尼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首倡之地,同中方紧密合作相互协调,持续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同印尼“全球海洋支点”构想对接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双方祝贺雅万高铁高质量、高标准建成通车,高度评价项目对深化地区互联互通合作示范引领作用,将进一步依托两国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为加深和扩大双方合作持续注入动力,更好惠及两国人民和周边地区。
双方坚定支持彼此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坚定支持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作的努力。中方坚定支持印尼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努力。
双方欢迎落实《中印尼加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行动计划(2022-2026)》取得积极进展,将继续保持高层密切交往势头,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加快推进《行动计划》落实,推动政治、经济、人文、海上“四轮驱动”合作格局提质升级。
两国将在互利互惠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双边贸易合作和投资规模,支持在经贸活动中扩大本币使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现强劲、均衡、包容和双向可持续的贸易,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中方支持印尼新首都建设和北加里曼丹工业园开发,乐见地方和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合作。合力推进“区域综合经济走廊”和“两国双园”建设,开展更多促经济、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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