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联合声明
(2023年9月26日,北京)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邀请,尼泊尔总理普什帕·卡迈勒·达哈尔(普拉昌达)于2023年9月23日至30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并出席第19届亚洲运动会开幕式。
访问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会见普拉昌达总理,李强总理同普拉昌达总理举行会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会见普拉昌达总理。两国领导人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就深化中尼传统友谊、扩大两国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尼方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祝贺中国全国两会取得积极重要成果。尼方赞赏近年来在习近平主席英明领导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祝愿中国人民取得更大发展、进步。中方祝贺尼泊尔顺利完成三级选举,组建新政府,祝愿尼泊尔人民早日实现发展和繁荣。
双方忆及2019年习近平主席对尼泊尔进行历史性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关系提升为面向发展与繁荣的世代友好的战略凯发真人首先娱乐的合作伙伴关系,强调高层交往对双边关系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双方将保持高层交往势头,深化政治互信,扩大两国各层级交流与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1955年建交以来,无论国际形势如何变化,两国始终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团结互助、合作共赢,树立了不同社会制度和大小国家间友好相处的典范。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快落实两国签署的文书和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宗旨和原则及睦邻友好原则基础上,加强战略沟通,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深化和拓展各领域互利合作。
双方认为两国在困难时期一贯相互支持,重申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和核心利益。
尼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台湾独立”。
尼方重申西藏事务是中国内政,决不允许利用尼泊尔领土从事任何反华分裂活动。
中方重申将继续坚持亲诚惠容理念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周边外交方针,坚定支持尼泊尔维护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和支持尼方自主选择符合本国国情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
双方考虑到两国政府已于2017年5月12日签署关于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表示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关于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合作规划》加快磋商,尽早达成一致。双方愿加强两国发展战略经验交流,深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贸易、旅游、产能与投资等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走深走实,让共建“一带一路”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双方同意有序推进口岸、公路、铁路、航空、电网等方面互联互通,共同打造跨喜马拉雅立体互联互通网络,共同保障两国合作项目及企业人员安全,帮助尼方实现发展议程,包括尽早从最不发达国家行列毕业。
双方欢迎里孜-乃琼口岸顺利开通、樟木口岸恢复客运功能。双方高度评价普兰、吉隆口岸保持“客货两通”并平稳有序运行。中方将为尼方尽快完善里孜-乃琼口岸尼方一侧设施建设提供支持。中方同意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传统边贸点尽快恢复开放。双方同意就早日开放陈塘、日屋口岸保持沟通。
双方同意继续落实已签署的过境运输、借道运输等有关合作文件,帮助尼从“陆锁国”转变为“陆联国”。中方愿根据尼方需求,适时启动阿尼哥公路四期保通项目。中方愿在尼方完成拆迁工作后尽快启动沙拉公路修复项目。
双方同意加快推动多卡-察哈尔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认为该项目将提升两国互联互通水平。双方同意加快落实加德满都内环路二期项目。
双方对吉隆至加德满都跨境铁路项目可行性研究进度表示满意,计划尽早举行中尼铁路合作第8次工作会议。中方愿帮助尼方培训铁路领域人才。
双方对两国民航主管部门此前就扩大航权安排达成一致表示欢迎,对博克拉国际机场建成投入使用表示满意,支持和鼓励双方空运企业在双边航权安排下根据市场需求恢复并新开包括连接博克拉在内的两国间航班航线,为双方经贸和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双方将进一步开展能源领域合作,特别是水电开发和跨境电网项目及其配套变电站建设。双方将尽快举行中国-尼泊尔能源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并定稿完成《中尼电力合作规划》。双方将早日启动建设吉隆-热索瓦跨境输变电项目。双方将继续用好中尼能源联合工作组平台,开展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和氢能等新能源领域交流合作。
中方同意积极考虑尼方提出的从中国西藏地区向尼泊尔北部边远地区送电的需求,同意在商业原则下通盘统筹考虑提供设备、技术等协助。
双方对两国各领域合作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深化经贸、投资、农业、旅游、产能、减贫、卫生、教育等领域互利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双方对近日在华成功举行中尼贸易畅通工作组第二次会议表示满意,认为该会议有利于促进双边经贸往来。为促进两国贸易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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