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积极适应反贪转隶、检察职能调整,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采取一系列主动跟进的思路举措,使转隶成为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转机,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56616人,提起公诉1692846人,同比分别下降2.3%和0.8%;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形监督447940件次,同比上升2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160件。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到检察工作各方面,服务、促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落实。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细化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定罪标准。新疆反恐维稳任务繁重,我们跨省抽调检察官赴疆支持严格依法办案。持续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59717人,同比下降5.9%。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61478人,同比下降6.9%。坚决惩治“套路贷”“校园贷”所涉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起诉2973人。依法维护网络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929人,同比上升29.3%,会同公安部加强境外执法司法合作,郭世闵、席欢等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起诉利用网络赌博、传播淫秽物品、泄露个人信息等犯罪15003人,同比上升41.3%。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驾车撞人、砍杀无辜等重大恶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批捕起诉。针对近年来多有发生的严重妨害公交车辆安全驾驶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指导意见,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惩处,法治社会谁都不能任性。
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同有关部门发布通告,制定指导意见,明确11类打击重点,对69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犯罪嫌疑人11183人,已起诉10361人;批捕涉恶犯罪嫌疑人62202人,已起诉50827人。洛宁“十八兄弟会”、闻喜“侯氏兄弟”、白城史淼等为非作歹、残害百姓的涉黑团伙受到严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不认定9154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依法认定2117件。推广浙江、江西、河南等地做法,省级检察院统一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起诉350人。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与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和生态环境部会商,研究制定“8条意见”。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解释,严惩非法集资和涉地下钱庄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6974人,同比上升10.9%,同时力促追赃挽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挂牌督办32起重大典型案件,起诉侵犯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犯罪8325人,同比上升16.3%。严惩扶贫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扶贫资金等犯罪1160人。与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制定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推广山东、广西、四川、甘肃等地做法,将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纳入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214户4905万元。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牵头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规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42195人,同比上升21%。会同水利部组织黄河流域9省区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办公室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建立长江沿线11省市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出台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10项举措”,指导安徽、湖北等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跨省倾倒固体废物、非法排污、非法采砂等案件,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司法办案中对国企民企、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落实好“平等”二字,确保各类企业诉讼地位、诉讼权利、法律保护一视同仁。会同全国工商联调研座谈,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从已发3个司法文件中归纳出11项具体检察政策,严格区分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产权纠纷与恶意侵占、个人财产与企业法人财产等界限,强调审慎采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办案强制措施。将4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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