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白皮书(2022年度)
(2023年7月4日)
01 破产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情况
2022年,全市法院审查、审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含新收加旧存)1091件,同比增长35.19%,审结656件。其中,成都中院审查、审理361件,同比增长7.76%,占全市法院33.06%;审结234件,占全市法院35.67%。全市法院实体审结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184件,化解债务145.69亿元,盘活资产45.79亿元,吸引投资8.5亿元。
(一)立案审查数量继续稳步增长。2022年,全市法院共登记审查立案申请类案件526件(含破申、清申字号案件,下同),同比增长8.23%。其中,成都中院登记立案203件,占全市法院38.59%。
2018-2022年破产申请类案件立案数
(二)受理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深化《破产案件受理审查规程》适用,单独制定涉风险房地产企业受理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破产申请案件受理审查裁判标准和尺度,2022年,全市法院共裁定受理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271件。其中,成都中院受理93件,占全市法院34.32%。
2018-2022年裁定受理案件数
(三)案件审理效率稳步提升。2022年,全市法院审结各类破产类案件184件(含强制清算),平均审理周期424天,同比缩短48天。其中,成都中院2022年度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55天。2022年,全市法院共适用简化审程序审结案件64件,均在6个月内审结,其中,三个月内审结38件,三至六个月内审结26件;平均用时92天,最快审结时间仅37天。
2020-2022年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周期
案件基本特点
(一)主体方面
1.申请主体以债权人为主。登记审查立案的526件申请类案件中,由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股东、其他主体(含清算组、债务人主管单位等)提出破产、强制清算申请的分别为331件、108件、74件、13件,比重分别为62.92%、20.53%、14.07%、2.47%,登记立案案件整体呈现出以债权人申请为主体,债务人及债务人股东申请为补充的特点。
2022年破产(含强制清算)申请主体类型情况
2.债务人性质以民营企业为主。审查、审理的1091件案件中,债务人性质为民营企业、国有及集体经济企业及其他类型企业(含混合所有制企业等)的数量分别为953件、101件、37件,比重分别为87.35%、9.26%、3.39%,债务人性质以民营企业为主。
2022年审查、审理案件债务人性质情况
3.债务人行业分布较为集中。审理的565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含新收加旧存),根据债务人经营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债务人所属行业前五位集中分布在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领域,共计466家,所占比重达到82.48%,整体与成都市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关联性。
(二)审查及审理程序方面
1.撤回申请比重较高。进一步优化听证程序,充分发挥听证阶段实质化解矛盾纠纷功能,对具有挽救价值和可能的债务人,尽力引导通过督促履行、替代履行、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等方式,与债权人庭外和解,在登记审查立案的526件申请类案件中,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113件,比重为21.48%,同比增长近5个百分点。
2.适用重整案件增长明显。充分发挥破产程序的挽救功能,对于经营暂时陷入困境但有市场、有潜力的企业,积极通过适用重整程序,助力市场主体恢复经营能力,2022年,受理破产重整案件41件,同比增加26件。
02 特色工作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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