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4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会上获悉,近年来,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决策部署,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提高配备比例、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等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取得明显成效。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守波介绍,去年8月,省机关事务局联合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意见》,明确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今年我省出台《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 2018年以来,省级党政机关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目前,省级党政机关配备新能源汽车300多辆,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全省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 “《意见》的出台,可为省市县三级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供政策依据。”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胡伟政介绍,《意见》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提供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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