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雷霆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确,自4月开始至12月底,全省按照依法依规、分类处置、铁腕整治的原则,以整治交通基础设施违法用地、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设施农业项目“非农化”为重点,严厉打击非农建设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根据方案,打击违法占用耕地“雷霆行动”分为摸底排查、查处整改和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共有四项重点任务。 整治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未批先建问题。针对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违法用地问题,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强行开工、未批先建、边报边建行为,坚决制止、严肃查处。 整治顶风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针对以河道、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依然顶风建设的,立行立改,限期恢复土地原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针对违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新增问题,从严打击恶意恶性侵占耕地行为。同时,严查基层日常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问题,实现新增问题动态清零。 整治设施农业项目“非农化”问题。针对设施农业项目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土地,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问题,对排查发现存在非农建设的,依法严肃查处,立行立改,限期恢复土地原状,保障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方案明确,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坚决遏制新增。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强化各级田长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实现网格化监管;不断强化基层自然资源执法,严格落实巡查、报告、查处制度,坚决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新增问题。 限期拆除复耕。对不符合规划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的违法建(构)筑物,一律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优化服务保障。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厅领导包联、专班统筹协调、处室局业务支撑、服务小分队实地帮扶”工作机制,加强省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 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