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上海又有新举措。昨天,上海市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关于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以促进设施多元化投入和高效建设,保障设施稳定运行和开放共享,支撑和服务本地产业。 需求导向、用户导向、产业导向 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以下简称“设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上海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上海市发改委副主任裘文进介绍,《若干措施》适用于已纳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的项目,主要内容包括14条举措。 5条举措聚焦于设施建设阶段,包括组建市级用户咨询委员会、鼓励多元化筹措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研究等。其中,《若干措施》创新性地提出组建市级用户咨询委员会,在设施规划布局、可行性研究、运行开放、改造升级等阶段定期公开听取用户意见,推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行能够充分体现用户需求,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支持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研究方面,新开工设施可根据需要联合企业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提前开展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研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0%、总额不超过3亿元支持。 3条举措聚焦设施运行使用阶段,包括探索建立设施市场化收费和企业用户补贴机制、建立设施分类评价和奖励制度、支持设施提升服务能级及开展预研。其中,设施市场化收费和企业用户补贴最受关注。《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企业用户使用设施的补贴力度,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用户通过“科技创新券”降低设施使用成本,研究进一步提高支持力度;对于未纳入“科技创新券”适用范围的企业用户,原则上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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