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任务导向,着眼于务实、管用、可落地,积极借鉴发达省份先进做法和务实举措,制定了《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经省委省政府审定,8月21日以晋政办发〔2023〕50号文件印发实施。” 9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深入解读了《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介绍,《具体措施》分八个部分,共30条举措。 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包括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等3条举措。 优化公共充电设施领域准入准营。包括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充电设施项目;保障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公共充电设施项目电网接入等3条举措。 优化交通领域准入准营。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和站场;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运营收费公路;向民营企业推介并整体转让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权;支持民营企业主导建设通航机场和航空飞行营地;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5条举措。 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领域准入准营。包括市政公用行业的新建项目全部实行竞争性配置;新建独立占地、经营性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原则上由民营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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