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一起关注!
发布会速览
·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
·今年已填报过三项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的纳税人,本人无需再做任何操作。
·根据2022年数据,大约七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缴纳税收。
·允许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今年把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金融和公用企业三个领域作为涉企违规收费整治的重点。
——个人——
切实减轻居民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一是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二是延续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三是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等优惠政策。
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
国务院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分别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提高“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老百姓而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目前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个人基本不缴纳或者仅缴纳少量的个人所得税。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以后,纳税人税收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尤其是中等收入群体减税幅度更大。
比如,纳税人有两个小孩,他的父亲或母亲年满60岁,按照新的扣除标准测算,这个纳税人每个月都可以多扣除3000元,一年就能多扣36000元。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2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54%;如果这个纳税人的年收入是50万元,那他的减税幅度就达到14%。
今年已填报过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
从9月份起,对于在今年已经填报过这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本人不用再做任何操作,新系统直接把原来的标准调整为新标准。同时,信息系统也会按照新标准计算,让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在9月份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计算预缴税款,多缴的那部分税款,可以在纳税人今后几个月要预缴的税款中进行抵减。如果今年内没有抵减完的,明年在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此外,个税app里设立了专题页,方便符合条件但没填报的纳税人迅速找到入口进行填报,填报完后,可以选择通过任职受雇单位按月享受,也可以选择自己到明年个税汇算清缴时再享受。
——企业——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有这些财税政策支持
一是在优化、完善的基础上,将涉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到期税费优惠政策统一延续到2027年底,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
二是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轻用人单位负担。
三是从财政资金引导、保障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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