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答记者问
(2024年1月6日)
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0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决定》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修改《》的背景。
答: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是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为推动保护臭氧层工作,国际社会于1987年达成了《关于》(以下简称),明确了受管控的消耗臭氧层物质范围以及缔约国分阶段淘汰受控物质的目标要求。我国自1991年加入以来,认真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积极采取措施淘汰受控物质,大力推广绿色低碳替代技术,履约情况受到国际社会普遍赞誉,树立起了负责任大国形象。
为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更好履行国际公约义务,2010年国务院制定了《》(以下简称)。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使用、销售、回收、再生利用、进出口等环节的管理措施均作了明确规定,构建了全链条的管理制度。施行10多年来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更加规范、有力,成效更为显著。
2016年10月,第28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关于〉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2021年4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已决定接受《基加利修正案》,同年9月15日《基加利修正案》对我国正式生效。为与国际公约对接,有必要对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通过修改,进一步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提升监管效能,强化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修改后,我国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有力促进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的贡献。
问:这次修改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这次修改的总体思路非常明确,就是坚持突出重点,聚焦与国际公约对接、完善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措施、强化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修改内容,着力增强针对性实效性。
问:在对接国际公约方面作了哪些修改?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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