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凯发真人首先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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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类别】 【发布日期】 2023
【效力级别】 【来源信息】 《法律适用》2023年第9期第97页
【全文】【】 cli.ar.25992    

《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周加海<等>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2023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解释》的施行,对于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必将发挥重要作用。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和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解释》的制定背景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生态屏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大力推动生态文明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森林是水库、钱库、粮库,现在应该再加上一个‘碳库’”,并要求“把我国森林资源培育好、保护好、发展好,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00年11月发布《关于》(法释〔2000〕36号,以下简称《2000年森林解释》),于2004年3月发布《》(法释〔2004〕3号,以下简称《2004年批复》),于2005年12月发布《》(法释〔2005〕15号,以下简称《2005年林地解释》)。此外,早在199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法复〔1993〕5号,以下简称《1993年批复》)仍在适用之中。上述司法解释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原为“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出了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和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惩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近五年(2018年至2022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相关刑事案件64788件、生效判决人数82704人:其中,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案件4171件、5521人;盗伐林木刑事案件8239件、11622人;滥伐林木刑事案件30711件、40104人,为有效保护森林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近年来,涉森林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不断完善。例如,2002年,《》对原第规定的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和第规定的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作了修改。2019年,作出全面修订,涉及森林权属、森林分类、林木采伐等多个方面的规定。法律修改后,司法解释需要作相应调整。与此同时,实践反映,涉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已有司法解释在有的方面不完全适应此类案件特点,也需要作出修改完善。

  鉴此,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有效解决司法实践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完善,制定了《解释》。《解释》于2023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91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健全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意义。

《解释》起草中的主要考虑

  《解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解释、坚持宽严相济、坚持“惩”“治”结合,对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统一规定。为确保《解释》最大限度发挥保护森林资源的功能作用,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了如下几点:

  一是严密刑事法网,强化森林生态全面保护。考虑到森林资源由林木和林地共同构成。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既包括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林木犯罪,也包括非法占用林地犯罪,为全面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便于司法实务办案,《解释》对既有4个涉林犯罪司法解释加以整合,形成了统一的司法解释,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一体保护。在此基础上,《解释》根据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彰显严惩立场,强化全面保护。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有效回应实践关切。实践反映,对于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在法律适用、政策把握方面存在一些争议问题,困扰司法实践。例如,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采伐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林木的,应当如何定性;再如,未取得采伐许可,擅自砍伐风倒、火烧、水毁或者枯死的林木的,应当如何依法妥当处理,等等。为指导司法实践,统一法律适用,《解释》对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

  三是贯彻从“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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