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通知
(淄教基字〔2024〕2号)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高中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的意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在普通中小学校全面推行全员育人导师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现就加强我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核心素养要求,加强对学生的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认识自我,发现兴趣特长,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方向,培养自主学习、自我规划、自主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内容
(一)理想信念指导。挖掘运用好我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和地方文化,指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提升公民素质,培养社会责任感,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将个人理想融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展。
(二)心理发展指导。深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正确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学习心理调节方法、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形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提升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挫折耐受力,健康生活,珍爱生命。
(三)学习发展指导。以提升核心素养为目标,指导学生保持积极学习态度,掌握有效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全面提高学习能力;指导学生了解高中学业特点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己特点树立明确学习目标,合理制定学习计划。
(四)生活发展指导。指导学生提升生活自理和自立的能力,养成科学生活方式和健康生活习惯;指导学生自主调节情感情绪,增强环境适应能力,培养健康的人际关系;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学会发现美、感受美、欣赏美、表达美、创造美,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五)生涯规划指导。指导学生在充分的自我认知和社会理解的基础上,理解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掌握学习与生涯选择的主要方法;通过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等活动,切身体验不同的职业行业,了解不同职业的发展现状与未来前景、工作内容和社会责任;指导学生平衡个人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初步规划合理的学业、专业、职业及人生发展路径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树立主动学习和终身发展的意识,努力实现兴趣、理想与职业的有机统一。
具体举措
(一)完善“1+5”学生发展指导机构。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构建成立以分管校长任中心主任、处室主任或专业骨干教师任理想信念、心理健康、生活、学业、生涯规划等5个分中心主任的“1+5”学生发展指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学生发展指导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导师进行专业指导。各普通高中要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特色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和学校课程计划,积极构建各年级纵向衔接、校内外横向贯通、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二)推进全员育人导师制“12345”阶梯工作理念。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切实发挥好全员育人导师制作用,深刻把握新时代全员导师制时代内涵,推进落实“12345”阶梯工作理念,即实现一个目标: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围绕两个基本点:学生人人有导师、教师人人是导师;落实导师三项基本任务:每学期一次交心谈话、一次家访沟通、一份成长寄语;明确学校四个着眼点:师生匹配、良师益友、家校沟通、教考一致;开展五项指导:思想引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成长向导、生活指导。要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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