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凯发真人首先娱乐

   查找:           转第 显示法宝之窗 隐藏相关资料 小字 大字
国家铁路局
【类别】
【全文】

国家铁路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49年9月-1954年9月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机构名称: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设置时间:1949年
  依据:《》(1949)
  说明:1949年,政务院设置铁道部,在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下工作。铁道部的前身是中央军委铁道部,改由中央人民政府领导后,作为国家行政机构对全国铁路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并直接经营管理中央铁路,继续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管理铁路的体制。

  1954年9月-1970年6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设置时间:1954年
  依据:《》(1954)
  说明:
  1、原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作为国务院组成的一个部门,继续行使原来的职责。铁道部的工作由国务院第六办公室协助总理掌管。
  2、197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并,组成新的交通部。
  3、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交通部分设为铁道部和交通部。

  1975年1月-199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设置时间:1975年
  依据: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
  说明: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交通部分设为铁道部和交通部;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保留铁道部。铁道部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贯彻政府机构改革的基本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铁道部兼负政府和企业双重职能,担负全国铁路行业管理和国家铁路(以下简称国铁)的部门管理、部分社会事务管理及全路性运输企业管理等多项职能。机构改革,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要求,结合铁路行业的实际情况,转变职能的重点是,强化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和全路性运输指挥的职能,弱化部门微观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能。

  1998年3月-2008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设置时间:1998年
  依据:《》(1998)和《国务院关于》(国民[1998]年5号)、《》(国发[2003]8号)、《》(国发[2008]11号)
  主要职能:主管铁路工作,其具体职能为:
  1、拟定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国家铁路统一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拟定铁道行业的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各项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组织制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有关计划。负责铁路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铁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管理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
  4、拟定铁路行业技术政策、标准和管理法规。负责铁路技术监督,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成果鉴定;组织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5、贯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提出国家铁路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和指导国家铁路企业深化改革;
  6、负责国家铁路财务工作。安排使用全路建设基金和资金;研究提出国家铁路运价意见,经批准后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协调铁路工业产品价格;管理国家铁路事业经费;
  7、培育和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统一管理全国铁路调度指挥工作;负责国家铁路运输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国家铁路安全生产和路风建设;组织管理国家铁路战备工作;
  8、负责国家铁路人事、高等和中等技术及职工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环保、节能、卫生防疫方面的管理工作;
  9、管理国家铁路外事和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
  10、管理铁路治安保卫工作;
  11、负责铁路专运、特运工作;
  12、负责国家铁路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职工队伍建设;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变化:
  1、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当前实际,通过改革界定政府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企业管理职能并逐步分离。铁道部负责拟定铁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法规,管理铁路建设、运输工作、运输价格和运输安全,

  ······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
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
©北大法宝:()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凯发k8官方旗舰厅的解决方案。北大法宝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资料,正式引用法规条文时请与标准文本核对
欢迎查看所有产品和服务。法宝快讯:如何快速找到您需要的检索结果?    法宝v5有何新特色?
本篇  
关注法宝动态: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