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
1977年——中央办公厅信访局成立。
1980年——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成立。
1986年——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合并,成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
2000年——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基础上组建成立国家信访局。
2008年3月-2009年3月 国家信访局
机构名称:国家信访局
设置时间:2008年
设置依据:《》(国发[2008]12号)
说明:国家信访局,由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2009年3月-2023年3月 国家信访局
机构名称:国家信访局
设置时间:2009年
依据:
主要职能:(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二)负责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三)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央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指导全国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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