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船(本地船只)(费用)规例》
(第548章第88条及第1章第29条)
(略去制定语式条文——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2007年1月2日]2006年第283号法律公告
(格式变更——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第1部
释义
(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1.(已失时效而略去——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2.释义
(1)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 一年期间 (yearly period)指自某个公历年的某日开始而在以下日子终结的期间——
(a)下一个公历年的同月同日的前一日;或
(b)(如该期间是在某闰年的2月29日开始)下一个公历年的2月27日;
一个月期间 (monthly period)指自某个公历月的某日开始而在以下日子终结的期间——
(a)下一个公历月的相应日子的前一日;
(b)(如该期间是在某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开始)下一个公历月的最后一日的前一日;
(c)(如该期间是在某闰年的1月30日开始)紧随的2月28日;或
(d)(如该期间是在其他并非闰年的年份的1月29或30日开始)紧随的2月27日;
《一般规例》 (general regulation)指《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f);
正式牌照 (full licence)指——
(a)根据《证明书及牌照规例》第15条发出或根据该规例第17条续期的正式牌照;或
(b)根据《证明书及牌照规例》第23或26条(而该规例第23条包括藉该规例第29条而适用的该规例第23条)发出、批注或续期的正式牌照;
安全设备检验纪录 (survey record of safety equipment)指根据《检验规例》第39或65(4)条发出的安全设备检验纪录;
指明人员 (specified officer)指——
(a)处长;或
(b)获处长根据本条例第72条转授其任何职能或权力的公职人员;
面积 (area)就本地船只而言,指将该船只的总长度与最大宽度相乘的积;
香港载重线证明书 (hong kong load line certificate)指根据《检验规例》第46或65(4)条发出的香港载重线证明书;
乾舷勘定证明书 (freeboard assignment certificate)指根据《检验规例》第46或65(4)条发出的乾舷勘定证明书;
净吨位 (net tonnage)就本地船只而言,指就该船只发出的拥有权证明书所指明的净吨位;
船级社 (classification society)指根据《商船(安全)条例》(第369章)第8条获批准的机构;
最大宽度 (extreme breadth)就本地船只而言,指该船只左舷的最外永久结构的最左端与右舷的最外永久结构的最右端的横向距离;
《渡轮终点码头规例》 (ferry terminals regulation)指《商船(本地船只)(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b);
闲置船只允许书 (permission for a laid-up vessel)指就闲置船只在香港水域内任何地方停泊、系泊或碇泊而根据本条例第66条给予的书面允许,包括根据《证明书及牌照规例》第23或26条(而该规例第23条包括藉该规例第29条而适用的该规例第23条)批注或给予的该等允许;
适合运载危险品声明 (declaration of fitness)指根据《检验规例》第54或65(4)条发出的适合于运载危险品的声明;
办公时间 (office hours)指星期一至五(不包括公众假期)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45分的时间;
检查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指根据《检验规例》第19(2)条发出的检查证明书;
《检验规例》 (survey regulation)指《商船(本地船只)(安全及检验)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g);
总吨位 (gross tonnage)就本地船只而言,指就该船只发出的拥有权证明书所指明的总吨位;
临时牌照 (temporary licence)指——
(a)根据《证明书及牌照规例》第19条发出或续期的临时牌照;或
(b)根据该规例第23或26条(而该规例第23条包括藉该规例第29条而适用的该规例第23条)发出、批注或续期的临时牌照;
《避风塘规例》 (typhoon shelters regulation)指《商船(本地船只)(避风塘)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e);
《证明书及牌照规例》 (certification and licensing regulation)指《商船(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第548章,附属法例d);
类别 (class)就本地船只而言,指《证明书及牌照规例》附表1第1栏指明的本地船只类别;
类型 (type)就任何船只而言,指《证明书及牌照规例》附表1第2栏指明的本地船只类型;
验船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survey)指根据《检验规例》第24(1)条发出的验船证明书; (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a类船只 (category a vessel)指符合以下描述的本地船只——
(a)属《检验规例》附表1第1及2栏指明的类别和类型;及
(b)于该附表第3栏归类为a类船只;
b类船只 (category b vessel)指符合以下描述的本地船只——
(a)属《检验规例》附表1第1及2栏指明的类别和类型;及
(b)于该附表第3栏归类为b类船只。 (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2022年第5号编辑修订纪录)
(2)在本规例中,除另有特别规定外——(a)凡提述属某类别及某类型的本地船只,指按照《证明书及牌照规例》第4条而以该类别及该类型领有证明书的本地船只;及
(b)凡提述第i、ii、iii或iv类别船只,分别指根据《证明书及牌照规例》以第i、ii、iii或iv类别领有证明书的本地船只。
第2部
为施行《商船(本地船只)(渡轮终点码头)规例》而订明的费用
3.申请发出通行证、发出补领通行证及停泊的费用
(2020年第57号法律公告)
(1)须就由并非获授权人员的人根据《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13条提出的发出标准通行证的申请而缴付的费用为$105。
(2)须就根据《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24条发出补领通行证而缴付的费用为$180。
(3)根据《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28条须就本地船只的停泊而缴付的费用如下——
(a)如该船只是属动力承托的航行器的渡轮船只,费用按该船只的须予缴费净吨位计算,每一单位$3;
(b)如该船只是不属动力承托的航行器的渡轮船只,费用按该船只的须予缴费净吨位计算,每一单位$1.5;
(c)如属任何其他船只,费用按该船只的须予缴费净吨位计算,每一单位$3。
(4)(由2020年第57号法律公告废除)
(5)在本条中——
渡轮船只(ferryvessel)指《渡轮终点码头规例》第2条所指的渡轮船只;
须予缴费净吨位(chargeablenettonnage)就本地船只而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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