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总理第二十八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
(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会见应中方邀请于12月19日至20日来华的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米·弗·米舒斯京。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与米舒斯京总理共同举行中俄总理第二十八次定期会晤。
两国总理(以下简称“双方”)指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并持续向前发展。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以及当年10月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在北京出席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中俄两国元首为各领域全方位合作作出战略部署。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共识将确保两国合作再上全新台阶。
双方重申,巩固和深化新时代中俄关系是双方基于各自国情作出的战略选择,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不针对第三方,也不受外部影响和左右。双方将以两国元首共识为根本遵循,推动双边关系前行,始终在互利原则基础上深化和拓展重点领域合作,保障中俄两国共同发展和繁荣。
双方强调,在国际形势快速变化、国际体系深刻调整背景下,中俄将继续在维护各自核心利益方面互予坚定支持,携手应对挑战。俄方重申恪守一个中国原则,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坚定支持中方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实现国家统一的举措。中方支持俄方维护本国安全稳定、发展繁荣、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外部势力干涉俄罗斯内政。
双方高度评价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在协调推动两国经贸、投资、能源、人文、地方合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重申愿进一步提高该机制效率,取得更多互利合作成果。
双方指出,2023年,中俄经贸合作成功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双边贸易快速增长,提前实现2000亿美元贸易目标,务实合作重点领域取得积极成果。双方愿共同努力,巩固现有良好态势,提升合作质量和水平。为此,双方商定:
——继续扩大双边贸易规模,优化贸易结构,培育数字贸易、低碳可持续、生物医药等新的增长点。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共同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
——拓展服务贸易合作,加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创意、教育、信息技术、商务服务、交通、物流、展览等服务领域合作。推动落实2023年5月中国商务部与俄罗斯经济发展部签署的《关于深化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促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完善合作机制,促进两国企业在仓储物流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经验和技术成果分享。积极开展线上推广活动促进各自优质产品进入对方市场。
——支持2024年在中国举办第八届中俄博览会及在博览会框架内举办第四届中俄地方合作论坛。
——加强北极建设性合作,继续探讨互利合作项目。
——推进北极航道航运开发相关各领域合作,包括研究建立合作机制。
——扩大森工领域合作,共同推动在俄境内实施木材深加工等投资合作项目。
——通过信息经验交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合作,在保护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等方面开展协作。
——巩固深化农业贸易和投资合作,为扩大两国农产品和食品品类和规模继续创造有利条件。
——高度评价各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和边境地方政府为保障口岸稳定顺畅运行、提高客货运输能力所做的工作,继续加强中俄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共同提高中俄边境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不断完善满洲里-后贝加尔斯克公路、珲春-马哈林诺铁路等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发展同江-下列宁斯阔耶铁路桥及黑河-卡尼库尔干公路口岸运输。加快在铁路领域采用对承运人、查验机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运输单据,提升电子数据交换质量和完整性。
——继续对1994年1月2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边境口岸的协定》开展修订工作并研究制定新的政府间口岸协定的可能性。继续就共同接受的口岸工作时间方案开展合作。
——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国际道路运输协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与俄罗斯联邦运输部关于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协议》。
——继续研究利用自动驾驶技术开展货物跨境运输合作。
——尽快签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便利公民往来协议〉的议定书》,为国际道路运输汽车司机互办多次签证,进一步便利两国人员往来。继续就保障两国公民自驾8座及以下小型私人车辆经中俄边境有关公路口岸出入中俄国境问题开展工作。
——进一步深化沟通协调,提升边境口岸双边人员往来的便利化水平,保障在本国境内对方国家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共同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加快中蒙俄中线铁路升级改造等走廊框架下重点项目合作。
——全方位加强海关领域务实合作。积极探讨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海关智能化合作试点项目。稳步推进“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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