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
(2022年7月4日,缅甸蒲甘)
2022年7月4日,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以下简称“澜湄合作”)第七次外长会在缅甸联邦共和国蒲甘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缅甸联邦共和国外交部长温纳貌伦共同主持了会议。柬埔寨王国副首相兼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大臣布拉索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沙伦赛·贡马西、泰王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敦·帕马威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外交部长裴青山出席会议。
外长们认识到,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起伏反复,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发展合作动能减弱。各种传统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层出不穷,和平赤字、安全赤字、信任赤字、治理赤字有增无减,全球性系统性风险不断积聚,全球治理体系面临空前挑战。澜湄国家应该团结合作,携手应对,帮助彼此更好度过这一困难时期,应对共同挑战,共同维护区域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供应链产业链安全。
外长们强调,将继续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观,鼓励澜湄合作同中方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互补互促,并与《东盟共同体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mpac)及其后续文件和《东盟一体化倡议(iai)工作计划》《东盟全面复苏框架》(acrf)以及其他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战略相辅相成。部长们呼吁加快南南合作和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努力促进澜湄地区和平与可持续发展,朝着构建更为紧密的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迈出新步伐。
外长们高度评价澜湄合作启动6年来取得的显著进展。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六国保持各层级密切交往,携手促进经济增长,加强人文交流,应对共同挑战,为促进各国经济复苏和区域繁荣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部长们重申,在澜湄合作框架下,各国将本着友好和团结的精神,尊重《》和国际法,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促进澜湄地区的和平、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各方一致同意增进互信,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深化务实合作,共同应对挑战。
外长们重申澜湄合作将秉持协商一致、平等相待、相互协商和协调、自愿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尊重《》和国际法,并在合作中遵守各成员国法律和规程。
外长们就澜湄合作第三次领导人会议指示和第六次外长会会议成果的落实情况交换意见,对未来优先合作领域和合作方向取得广泛共识。
外长们对《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的落实进展表示满意,原则同意将《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提交即将举行的第四次领导人会议通过。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动荡等因素,外长们认识到要加快制定产能、互联互通、跨境经济合作及其他领域的行动计划或合作规划,并敦促六国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上述文件。
湄公河国家外长欢迎中方发布《2022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支持项目清单》,感谢中国支持湄公河国家实现可持续和包容发展。外长们期待合作项目进一步向地方倾斜,呼吁提高项目执行效率、效果和质量,并进一步提高澜湄合作的公众知名度。
外长们同意保持成员国间定期高层交往和政策交流,加深政治互信。在尊重各成员国主权基础上,外长们鼓励加强非传统安全合作,应对区域共同挑战,包括但不限于毒品贩运、恐怖主义、网络犯罪、贩卖人口、走私贩运枪支弹药、有害垃圾和电子垃圾贩运、跨境赌博和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
湄公河国家外长们感谢中国向湄公河国家多次提供疫苗、医疗物资、技术转让等援助,帮助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外长们呼吁加强流感、疟疾、登革热等其他重大传染性和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合作,鼓励深化包括传统医药从业者在内的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合作。
外长们同意在增加经济韧性、促进疫后经济复苏的关键要素等方面开展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互联互通、贸易、数字经济、金融、发展筹资、产能、供应链韧性、跨境经济、区域内投资、绿色金融、跨境贸易便利化、规章制度对接等领域合作,鼓励加快共建创新走廊,共同建设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部长们支持探索扩大经济外交对话的可能性,以此作为澜湄公共和私营部门进一步交流意见和信息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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