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增设总领事馆的协定-凯发真人首先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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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增设总领事馆的协定
【国家与国际组织】 泰国【条约领域】 外交
【条约种类】 【签订日期】 1996.03.25
【签订地点】 北京【生效日期】 1996.03.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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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增设总领事馆的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为了进一步发展两国间业已存在的友好关系,本着加强领事关系的愿望,达成以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泰王国政府在上海设立总领事馆,其领区范围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上海市。
 泰王国政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留将来在双方同意的泰国城市设领的权利。
 双方总领事馆人员总数分别以十二名为限,如需增加,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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