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档案条例》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档案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有效履行新时代军队使命任务,聚焦服务备战打仗,深刻把握新时代军队档案工作特点规律,科学规范军队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职责分工、管理要求、工作制度、建设保障、监督检查等重要问题。
新修订的《条例》,分总则、职责、档案形成与管理、档案服务与利用、档案工作建设与保障、战时档案工作、监督检查与奖惩、附则,共8章66条,是新时代军队档案工作的基本依据。《条例》明确了各级负责档案工作、专业档案工作的部门,以及立档单位、档案馆(室)和军队人员的职责,实行档案工作责任制,构建有关部门业务指导、档案馆(室)具体管理、军队人员人人有责的档案工作格局;规范战时档案工作机制,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提高档案工作对军队战斗力建设的贡献率;明确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办法和电子档案的效力,规范档案信息共享和网络服务利用;总结军队档案工作经验,增加档案工作监督管理条款,建立档案工作考核评估机制,完善奖惩措施,确保档案工作末端落实。
(解放军报北京2019年12月15日电)
军队档案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规范军队档案工作,加强档案事业建设,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制定本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形成、保管、利用档案的活动,以及档案管理、建设、保障等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军队档案,是指军队单位、人员在各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
军队相关业务领域形成的具有特定记录对象和形式,具备一定规模,需要实行特殊管理制度的档案,设置为专业档案。
军队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为永久档案和定期档案。具有长远保存价值的档案为永久档案;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为定期档案。
军队所有单位和人员都有形成、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军队单位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开展档案宣传教育和培训,军队人员应当掌握必备的档案法规和知识。
军队档案工作是军队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担负着为党管档、为军守史、为战服务的职责使命,基本任务是形成、收集和管理档案,维护档案的真实、完整与安全,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为军队建设、改革和军事斗争准备提供服务保障。
军队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专业负责,坚持集中管理、资源共享、便于利用、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 职 责
军委办公厅在中央军委领导下负责全军档案工作,对全军档案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具体工作由军委办公厅保密和档案局承办。
团级以上单位参谋部门或者履行相应职能的部门,负责本单位档案工作,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履行档案工作职责。
军委机关有关部门在军委办公厅指导下,履行相关专业档案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职责。设置专业档案,由军委机关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军委办公厅审核确定。
团级以上单位机关有关部门参照前款规定履行本单位相关专业档案工作职责。
军级以上单位,独立的师级单位,以及其他档案数量较多、内容系统完整、具备独立管理条件的单位,设立为立档单位。立档单位是形成和管理档案的基本单位,统一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永久档案。
立档单位的设立,由军委机关部门、各大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提出方案,报军委办公厅审核确定。
立档单位和其他团级以上建制单位应当设置档案室,承办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各类档案的收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
不宜由单位档案室集中管理或者按照规定应当单独管理的专业档案,经上级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同意,可以设立专业档案室,实行单独管理。
解放军档案馆、各大单位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负责集中管理永久档案和提供档案服务,承办凯发k8官方旗舰厅的业务范围内档案的接收、征集、鉴定、整理、保管、统计和利用工作。
解放军档案馆主要负责管理军队革命历史档案,中央军委及其机关部门永久档案;各大单位档案馆主要负责管理本单位及所属部队永久档案;专业档案馆主要负责管理本业务领域永久专业档案。档案管理关系不明确或者需要调整的,由军委办公厅确定。
第三章 档案形成与管理
军队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各项工作过程进行客观记录,采用耐久、可靠、满足长期保存需求的方式和载体记录需要归档的信息。
反映单位履行职能、建设发展和人员基本情况,以及有责任追溯和凭证作用的下列文件材料(含图表、照片、声像,下同),应当列入归档范围:
······法宝用户,请后查看全部内容。
还不是用户?单位用户可申请试用或直接致电400-810-8266成为法宝付费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