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8月1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杨晓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按照本次会议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国家监委专项工作报告。下面,我代表国家监察委员会报告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请审议。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推动,对反腐败国际合作谋篇布局,为追逃追赃工作提供坚强政治引领。党中央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纳入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了坚实政治基础;加强集中统一领导,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抓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依法赋予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完善相关法律,组织开展调研,实施有力监督,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提供重要法治和工作保障。国家监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在全球开展追缉腐败分子行动,决不让其躲进“避罪天堂”。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成功实践,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内凝聚党心民心,对外占据道义制高点,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主要情况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国家监委依法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推动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2014年至2020年6月,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7831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红通人员”348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其中,国家监委成立以来,共追回外逃人员3848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306人、“红通人员”116人、“百名红通人员”8人,追回赃款99.11亿元,追回人数、追赃金额同比均大幅增长,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成为追逃追赃领域治理效能;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明显减少,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31人、2016年19人、2017年4人、2018年9人、2019年4人,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我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金砖国家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合作,与28个国家新缔结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与分享协定等43项,国家监委与10个国家反腐败执法机构和国际组织签订合作协议11项,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
(一)发挥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改革完善追逃追赃协调机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作出专门部署,要求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由中央纪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成员单位,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追逃办),加强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追逃追赃领域分散的职能和力量集中起来,有效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立起集中统一、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
中央追逃办设立后,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国际合作,将一批重要外逃腐败分子缉拿归案(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监委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筹协调反腐败国际合作职责,一手抓政策协调、一手抓重点个案,进一步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5年召开中央追逃办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追逃追赃目标任务和方法策略;举办5期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和两期对外执法合作培训班,累计培训追逃追赃工作骨干1300余人次。建立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将150起案件纳入督办范围,召开案件协调会400余次,集中力量资源追回重点外逃人员。赴各省区市调研督办重点案件,推动建立健全省级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协调机制。
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支持下,国家监委和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团结协作、综合治理,构建起上下贯通、横向协作、内外联动的工作体系。根据“天网行动”统一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委先后牵头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公安部持续开展“猎狐”专项行动,外交部推进缔约工作和交涉个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预防、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开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赃专项行动,国家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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